RT @shuihuise: 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第三章第十五条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、互联网服务的,应当将相关设备、境内用户数据流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。拒不留存的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。